我校661名贫困学子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
签约仪式上,王希谭部长向贷款学生作了诚信报告。他说,诚信是做人之本、立事之根,守住信用,就是守住人品,守住人格。诚信是一种个人修养,也是一种道德行为,是维系我国社会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,也是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,正所谓“人无信不立,国无信不强”,没有诚信的个人是社会的危险品。他告诫同学们要认真履行贷款合同,按时还贷,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合格人才。王明凯副行长仔细讲解了填写借款合同、个人借款凭证、借款补充合同、授权书等相关文书的注意事项。
据悉,此次共有661名同学的贷款申请被银行第一批受理审批通过,占申请人数的41%,总贷款额度为198.3万元。第二批980名同学的申请银行正在受理审核,将在近期予以办理。据统计,我校自1999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,累计共有1270名同学享受到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优惠政策,实际贷款金额达304万元。